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17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688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 人
业务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
(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客户家数 20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
计情况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
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
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
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
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深入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
议。
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