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旗科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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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72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
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
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4/28
 预计回购金额       2.5亿元~5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57.7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33.1255万股~866.2508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83%~1.66%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上限约为 866.2508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57.72 元/股进行
  测算,回购数量下限约为 433.1255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具
  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72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
  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4,118,713    39.06   204,118,713     39.06   204,118,713    39.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8,471,931    60.94   318,471,931     60.94   318,471,931    60.94
 其中:A股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股份总数        522,590,644   100.00   522,590,644   100.00   522,590,644   100.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60.8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58.31 亿元,流动资产 210.61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5 亿
  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92%、8.58%、2.37%,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
  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7.67%,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
  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
  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
  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
  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
  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
  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上述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暂
  无增减持计划,后续视证券市场状况如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书面问询,截至董事会作出本回购方案之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上述股东或人员未来拟实施相关
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
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
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
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具体方案;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
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
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所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
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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