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力星股份 2026-013
公告编号: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根据公司
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20.13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施祥贵先生、施波先生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 2026 年预计 截至披露日已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容 原则 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租赁 集优力星(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租赁 按照市场价格 76.13 38.06
向关联人租赁 上海新奇机器人有限公司 关联租赁 按照市场价格 144.00 0
合计 220.13 38.06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指 2026 年 1-4 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集优力星(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集优力星(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G27RJR1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523 号 608A 室
法定代表人:施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5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
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汽车零部件
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
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
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国内贸易代理;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力星”)为力星股份参股公司,力星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
施波先生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
被执行人。
(二)上海新奇机器人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新奇机器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ET9P0KX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 706 弄 30 号
法定代表人:施波
注册资本:1,158.3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 年 08 月 0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
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
色)项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
为力星股份参股公司,力星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生
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
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
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
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
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
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决,经审议,非关联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