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或相关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客户违约风险,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
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并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以外销为主,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种及
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在此背景下,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
动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冲击,减少汇率波动对上市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上市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
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实现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以下简称“期限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
度。
交易涉及货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
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
泰铢等。
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本次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
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
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
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
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
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及利息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四、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措施
(一)公司采取的风险措施
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管理
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后续也将在
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规避汇率变动风险。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