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清
亮、张宏亮、谢如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清亮、张宏亮、谢如鹤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