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强化激励约
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励(如有)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公司业绩以及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中 90%
在绩效评价后发放,剩余 10%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薪酬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