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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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6-022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0,000.00 万元
  ? 补流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53,841.5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6,662.71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16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847.99 万元,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6.79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度
年产 12000 吨光稳定
剂、5000 吨阻聚剂及
酯系列新材料项目
     合计             46,662.71       34,847.99     74.68%
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是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
暂时补流、现金管理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用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
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
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作
为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
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宿迁联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宿迁联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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