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
动,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
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损失。
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
行交易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
露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并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
签订的合约条款。
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交易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若发
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信息披露工作。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为闲
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已制
定《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
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