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保持独立执业原则,按要求开展各项
审计工作,依规出具审计报告并客观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
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
大楼 8 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
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 28 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先生,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
小熠先生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黄小熠先生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女士,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 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女士,199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女士 199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金乃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该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作出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审计工作方案
毕马威华振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实际、业务发展特点,制定以风险为导向的专
项审计工作方案,覆盖公司各重要业务板块、核心子公司及关键风险点,并针对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及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商誉减值的评估、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等核
心审计领域制定审计程序。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人员配置、工作进度推进、重点
审计领域开展、内控审计执行、审计质量保障举措及独立性与职业道德遵循情况等事宜,
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报,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成果,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毕马威华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有
关规定,设计、实施并运行覆盖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
务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旨在以下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定执行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方面,毕马威华振搭建了权责明确的三级质量复核体系,由现场执行
人完成基础审计底稿、证据资料的首轮复核,保障审计程序落地实施、基础数据真实完
整;项目经理和高级经理开展二轮复核,针对审计重点领域、专业判断依据等核心内容
进行审核把关;项目合伙人实施三轮复核,统筹把控审计整体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处理
结果及审计结论恰当性。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对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委任资格要求,结合具
体项目所需的行业经验、时间安排等因素,为相关项目委派相应的项目质量复核人。毕
马威华振建立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明确意见分歧妥善解决后方可出具报告,项
目审计过程中未发生意见分歧情况。
项目质量检查方面,毕马威华振设有专职团队,基于风险导向开展项目层面的监控
及督导活动,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持续优化和改进。项目层面的
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
毕马威华振每年开展业务质量检查,旨在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识别项目质量改进机
会。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方面,毕马威华振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监控
和整改程序,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根据毕马威华振 2025 年 9 月 30 日质量管理体系
的年度评估,毕马威华振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合理保证该体系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执业独立性与职业道德遵循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独立性与职业道德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在事务所整体管理及项目
执行层面均设置相应控制措施,确保执业行为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
及《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计服务期间,审计项目团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建立定期报告与
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独立性遵循情况。
毕马威华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及项目团队其他相关人
员,均遵守独立性相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构成独
立性冲突的事项,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
五、审计团队及资源配置
毕马威华振为公司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配备专职项目团队,毕马威华振项目合伙人
黄小熠,签字合伙人王国蓓,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及项目团队其他相关人员,均具备
相应的证券行业审计经验和专业技能,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资质,项目团队
整体保持了必要的人员稳定性。
针对公司 2025 年度金融资产估值和减值、商誉减值、结构化主体合并判断等审计
难点,项目团队按需引入信息系统、信用风险、估值复核、税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
审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六、审计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及数据隐私的政策和管控措施,
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数据主体询问
程序、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处置等。前述各项政策符合职业
准则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计服务执行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
和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履行审计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
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
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