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新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05: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慧
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
简称“《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资金活动、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研发管理、安全生
产、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与沟通、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安全生产、研发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营业 错报≤营业收入总
总额     额的 2%      收入总额的 2%         额的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外部
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
监督无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
弊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    损失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1%<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营业收
入总额    入总额的 2%    ≤营业收入总额的 2%       入总额的 1%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    损失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1%<损失金额≤资   损失金额≤资产总
额      额的 2%      产总额的 2%           额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
要缺陷或一般缺陷: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公司重大事
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效执行,导致重大损失;中高级管理人
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
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
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为:慧谷新材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   顺             李   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慧谷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