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人”)
作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联域股份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募集资金为 699,384,916.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9,376,006.36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70,008,909.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70,008,909.64
截至期 项目投入 B1 364,443,746.83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初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B2 6,197,102.91
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3,776,091.47
本期发
利息收入净额 C2 2,954,496.98
生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C3 -2,198,569.43
项目投入 D1=B1+C1 388,219,838.30
截至期
末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151,599.89
发生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D3=C3 -2,198,569.43
E=A-D1+D2
应结余募集资金 288,742,101.80
+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88,742,101.80
差异 G=E-F -
注:“本期发生额”中的“项目投入”包含“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33.3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2019 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与本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本保荐人及实
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 1 月,公司连
同本保荐人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
联域照明有限公司、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
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 2 月,公司连同本保荐人及实
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
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专用结算账户: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动资金项目”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 2025 年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已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 8 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1 个募集资金理
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新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活期、结构性
圳宝安支行 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活期、结构性
圳盐田支行 存款
活期、结构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山板芙支行
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NRA4425010001200000458
司深圳新城支行 5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
阳工业园分行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
阳工业园分行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
阳工业园分行
合计 288,742,101.80
注 1: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开立账号
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为 1:3730.94)折合人民币为 74,796.03 元。
注 2: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开立账号
即期汇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7.0288)折合人民币为 70,373.82 元。
注 3: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开立账号
日的即期汇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7.0288)折合人民币为 55,918,167.98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报告附件 1。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112.09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智能照明越南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超额募集资金尚未投入“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系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
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
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其成果体现在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及
改善流动性指标等方面。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
情况,同意将“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
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
余额为 22,330.00 万元,其中大额存单 14,000.00 万元、结构性存款 8,330.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收回情
开户银行 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年化收益率
况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4/11/25 2025/3/25 2.16% 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2/28 0.10% 已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3/17 1.15% 已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3/17 1.15% 已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6/17 1.35% 已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6/17 1.35% 已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3/25 2025/9/25 1.35% 已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3/25 2025/9/25 1.35% 已收回
新城支行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5/4/2 2025/7/11 1.30%-2.14% 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5/4/11 2025/5/9 1.18% 已收回
板芙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5/4/14 2025/5/16 1.80% 已收回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5/5/12 2025/6/4 1.04% 已收回
板芙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
结构性存款 1,110.00 2025/5/26 2025/8/27 1.05%-2.10% 已收回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5/6/9 2025/7/2 0.60%-1.00% 已收回
板芙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6/17 2025/12/17 1.10% 已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6/17 2025/12/18 1.10% 已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7/3 2025/8/3 0.90% 已收回
板芙支行
收回情
开户银行 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年化收益率
况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7/3 2025/10/3 0.90% 已收回
板芙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7/3 2026/1/3 1.10% 未收回
板芙支行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 2025/7/7 2025/11/7 1%-1.65% 已收回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5/7/14 2025/11/21 1%-1.81% 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8/6 2025/9/6 0.90% 已收回
板芙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
结构性存款 1,110.00 2025/8/29 2025/11/28 1%-1.65% 已收回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9/10 2026/3/10 1.10% 未收回
板芙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9/25 2026/3/25 1.10% 未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9/25 2026/3/25 1.10% 未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
结构性存款 600.00 2025/11/14 2026/1/16 0.31%-1.01% 未收回
板芙支行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 2025/11/12 2026/2/10 1%-1.35% 未收回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5/11/24 2026/3/24 1%-1.7% 未收回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
结构性存款 1,130.00 2025/12/1 2026/3/3 1%-1.7% 未收回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12/18 2026/6/18 1.10% 未收回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12/18 2026/6/18 1.10% 未收回
新城支行
注 1:未收回理财产品到期日均为预计到期日,具体以实际赎回日期为准。
注 2: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芙支行的 1,000 万元的大额存单(年化收益率为 1.10%)已于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予以结
项,并将该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833.3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833.36 万元划转至公司
普通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严格
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
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
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
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报告附件 2。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
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剩余
的部分募集资金 18,243.9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
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及超募资金余额 1,112.09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
“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照
明有限公司向新增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联域
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0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域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联域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67,000.89 2,377.61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243.9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821.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23%
是否已变 本报告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期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 额 (%) 生
额 (1) 期 益 效益
变更) 额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44,490.85 26,246.89 1,514.56 26,516.11 101.03% 2024 年 12 月 743.43 否 否
总部基地项目
否 11,417.80 11,417.80 689.11 2,128.38 18.64%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0.10 10,003.65 100.0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是 - 18,243.96 173.84 173.84 0.95% 不适用 否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5,908.65 65,908.65 2,377.61 38,821.98 58.90% 743.43
超募资金投向
否 1,092.24 - - - 2027 年 11 月 不适用 否
产基地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92.24 - - -
合 计 - 65,908.65 67,000.89 2,377.61 38,821.98 57.94% - 743.43 - -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北美市场,
该项目投产后因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照明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缩减了国内生
产基地的产量,导致该基地产能爬坡期延长,进而导致该项目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差异;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未达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研发中心筹建周期较长。为保
证募投项目的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该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本核查报告三(一)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新增“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位于越南海阳省平江县福田工业园区 A15
地块,该项目募集资金来源于原募投项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金 18,243.9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
及超募资金余额 1,092.24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
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置换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
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7-663 号)。
根据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
情况及银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对工资、社保、公积金、税款等扣缴账
户的要求,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年度公司共
置换了 626.8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共置换了 626.8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核查报告三(四)2.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本核查报告三(四)3.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部分通过开立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自有资金的金额。
注 2:募集资金总额(净额)67,000.89 万元扣除累计投入金额 38,821.98 万元(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833.36 万元)后的余额为 28,178.91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28,874.21 万元的差异为 695.30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净额
为 915.16 万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219.86 万元。
注 3:上述“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均不含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本报告期实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计效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
(3)=(2)/ 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 诺项目 际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益
资金总额(1) 金额(2) (1) 大变化
智 能 照 明 越 智能照明生
南 生 产 基 地 产总部基地 18,243.96 173.84 173.84 0.95% 2027 年 11 月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项目
合计 - 18,243.96 173.84 173.84 0.95%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核查报告四(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项目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变更项目,尚在建设期间,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上述“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均不含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
注 2:上述“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总额为 19,336.20 万元,其中,来源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梅 超 沈 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