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4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5—1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610 号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联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联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联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联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联域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年 11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937.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67,000.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7,000.89
项目投入 B1 36,444.3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19.71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377.61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95.4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C3 -219.86
价物的影响
项目投入 D1=B1+C1 38,821.9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15.1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D3=C3 -219.86
价物的影响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8,874.2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8,874.21
差异 G=E-F
注:“本期发生额”中的“项目投入”包含“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833.3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
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
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5
年1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越南工贸股份商业
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2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
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5月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账户内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
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2025年7月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账
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已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新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活期、结构性存
圳宝安支行 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活期、结构性存
圳盐田支行 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结构性存
司中山板芙支行 款、大额存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NRA44250100012000004585 0.00 活期
司深圳新城支行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
阳工业园分行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
阳工业园分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
阳工业园分行
合 计 288,742,101.80
注 1: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开立账号 689606536999
的账户为越南盾账户,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279,059,173.00 越南盾,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
率(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为 1:3730.94)折合人民币为 74,796.03 元
注 2: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开立账号 686609536999
的账户为美元账户,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10,012.21 美元,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美元兑
人民币汇率为 1:7.0288)折合人民币为 70,373.82 元
注 3: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开立账号 682603536999
的账户为美元账户,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7,955,578.19 美元,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美
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7.0288)折合人民币为 55,918,167.98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112.09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用于“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超额募集资金尚未投入“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新建研发
中心,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
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其成果体现在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及改善流动性指标
等方面。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情况,同意将“智能照明生产总部
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将“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 22,330.00
万元,其中大额存单 14,000.00 万元、结构性存款 8,330.0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年化收益率 收回情况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4/11/25 2025/3/25 2.16% 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2/28 0.10% 已收回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3/17 1.15% 已收回
城支行
开户银行 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年化收益率 收回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3/17 1.15% 已收回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6/17 1.35% 已收回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4/12/17 2025/6/17 1.35% 已收回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3/25 2025/9/25 1.35% 已收回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3/25 2025/9/25 1.35% 已收回
城支行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5/4/2 2025/7/11 已收回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5/4/11 2025/5/9 1.18% 已收回
芙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支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5/4/14 2025/5/16 1.80% 已收回
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5/5/12 2025/6/4 1.04% 已收回
芙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支 1.05%-2.10
结构性存款 1,110.00 2025/5/26 2025/8/27 已收回
行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0.60%-1.00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5/6/9 2025/7/2 已收回
芙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6/17 2025/12/17 1.10% 已收回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6/17 2025/12/18 1.10% 已收回
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7/3 2025/8/3 0.90% 已收回
芙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7/3 2025/10/3 0.90% 已收回
芙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7/3 2026/1/3 1.10% 未收回
芙支行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 2025/7/7 2025/11/7 1%-1.65% 已收回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5/7/14 2025/11/21 1%-1.81% 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8/6 2025/9/6 0.90% 已收回
芙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支
结构性存款 1,110.00 2025/8/29 2025/11/28 1%-1.65% 已收回
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大额存单 1,000.00 2025/9/10 2026/3/10 1.10% 未收回
芙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9/25 2026/3/25 1.10% 未收回
开户银行 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年化收益率 收回情况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9/25 2026/3/25 1.10% 未收回
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 0.31%-1.01
结构性存款 600.00 2025/11/14 2026/1/16 未收回
芙支行 %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 2025/11/12 2026/2/10 1%-1.35% 未收回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5/11/24 2026/3/24 1%-1.7% 未收回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支
结构性存款 1,130.00 2025/12/1 2026/3/3 1%-1.7% 未收回
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12/18 2026/6/18 1.10% 未收回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
大额存单 3,000.00 2025/12/18 2026/6/18 1.10% 未收回
城支行
注 1:未收回理财产品到期日均为预计到期日,具体以实际赎回日期为准
注 2: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板芙支行的 1,000 万元的大额存单(年化收益率为 1.10%)已
于 2026/1/3 收回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的“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833.3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万元划转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
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
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同时,募集资
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
超募资金投向
否 1,092.24 2027 年 11 月 不适用 否
产基地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合 计 65,908.65 67,000.89 2,377.61 38,821.98 57.94% 743.43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北美市场,该项目投产后因
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照明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缩减了国内生产基地的产量,导致该基地产能爬
坡期延长,进而导致该项目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差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未达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研发中心筹建周期较长。为保证募投项目的质量,
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三(一)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新增“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位于越南海阳省平江县福田工业园区 A15 地块,该项目募集
资金来源于原募投项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 18,243.9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及超募资金余额 1,092.24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置换 15,689.43 万元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
地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 464.96 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663 号)。
根据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及税金征收机关对工资、社保、公积金、税款等扣缴账户的要求,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年度公司共置换了 626.8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共置换了 626.8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三(四)2.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三(四)3.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部分通过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自有资金的金额
注 2:募集资金总额(净额)67,000.89 万元扣除累计投入金额 38,821.98 万元(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833.36 万元)后的余额为 28,178.91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28,874.21 万元的差异为 695.30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净额为 915.16
万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219.86 万元
注 3:上述“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均不含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61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61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610号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彭宗显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610号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张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