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6-02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将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因本公司尚未完成第一期回购注销,截至目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39,129,000
股。两期全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39,129,000 股变更为 814,064,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3,912.90 万元变更为 81,406.40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同
时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对现行《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现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912.90 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406.40 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
法;
法;
(四)公司年度报告;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
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