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签署《通用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并代表其子公司,以下合称“国货航集团”)与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并代表其子公
司,以下合称“国泰航空集团”)签订的《通用服务框架协
议》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保障本公司与国泰航
空之间业务安排持续正常开展,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拟对《通
用服务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
)进行续签,
《框
架协议》展期有效期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
规定,国泰航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
于与国泰航空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交易上
限的议案》。2026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泰航空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及预计交易上限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健荣、郑家驹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
议。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鉴于本公司与国泰航空 2024-2025 年度地面服务实际发
生额逐年提高,结合未来业务预期,将 2026 年度关联交易
上限由 3.365 亿元提高至 3.515 亿元。另外,《框架协议》
有效期内(2027 年-2029 年)各类服务年度金额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年度交易上限拟申请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 地面服务 0.64 0.67 0.71
务 房屋租赁服务 0.006 0.006 0.006
向关联人采购的劳务、服
航空运输及物流服务 2.5 2.5 2.5
务
(三)前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前次预计金额上限 前次实际发生额
年 1-3
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月
地面服务、房屋
向关联人提供/
租赁服务及航空 2.815 3.075 3.365 2.398 1.803 0.351
采购劳务、服务
运输服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48-10-18
注册号码 00015833
总股本 31,133,728,260.40港元
注册办事处 香港金钟道八十八号太古广场一座三十一楼
主席兼董事 贺以礼
主营业务 营运定期航班服务
国泰航空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截至本
报告披露之日,主要股东包括太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约
股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70.51亿
港元,股东权益合计为601.17亿港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
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
份,系本公司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泰航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框架协议》的初始期限为生效日期起三年(即由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续签后,《框架
协议》展期有效期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相关上市规则要求,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初始期限或
后续续期期满后,《框架协议》将自动连续续期多次,每次
为期三年,惟届时须遵守相关上市规则的要求并重新履行相
关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批准程序。
根据《框架协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
据如下: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国货航集团与国泰航空集团之间的货运空间销售代理
及服务安排、地面代理服务、软件服务、货运联营安排及服
务、租赁服务等服务安排。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安排费用遵循公允、互利、合
理原则,根据有关机种类型(如适用)和所需技术标准,并
参考当前市场条件、行业标准、同业竞争分析和行业惯例进
行协商以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均按照
正常商务条款实施,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
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本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与国泰航空签署《通用
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经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与国泰航空签署《通用服务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决议;
会议决议;
有限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签署《通用服务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