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
二、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投资
衍生 计入权益
本期公允 金额占公
品投 初始投资金 的累计公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初金额 价值变动 期末金额 司报告期
资类 额 允价值变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损益 末净资产
型 动
比例
远期
外汇 0 0 13.37 0 7,949.41 5,549.06 2,400.35 3.09%
合约
合计 0 0 13.37 0 7,949.41 5,549.06 2,400.35 3.09%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
规范外汇套期保值行为。2025 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