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
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雪生先生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雪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