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
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
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司(含 A、B 股)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
格。报告期内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证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
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财务及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和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
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潘煜双 王秀华
沈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