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二)项目成员基本情况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业
项目 姓名 司提供审计
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永江 2017 年 2013 年 2017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易小龙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辉策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25 年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项目组成员具有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公司审计工
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永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小龙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辉策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6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
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包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
计领域等相关内容,审计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
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特此报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