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立信在近一年审计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 年,因天职国际已连续 6 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
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
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
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
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二)执业记录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师执业时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间 时间 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熊宇 2007 年 2008 年 2013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百元 2019 年 2012 年 2012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孟庆祥 2003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25 年
项目合伙人熊宇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百元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5 家;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庆祥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熊宇、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百元因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事项外,上述人员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
(一)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运行完善的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
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讨论,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
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等方式来解决。
对于重大意见分歧,立信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
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立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组内复核、
现场负责人和项目合伙人复核。组内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
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现场负责人的复核旨在
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
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
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立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
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
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立信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
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
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立信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
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立信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
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就定
期实施。
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立信各项质量管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工作方案
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立信全面配合本公司审
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就预审、终审
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
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高级项目经理、审计主管和其他审计
人员组成。立信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
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
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本公
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
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立信开发、维护、使用较为完善的执业规范数据库等知识资源,
以及信息技术资源以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审计业务的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立信遵守与公司就信息安全、保密等达成的约定。立信制定了明
确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并实施管理程序以执行上述制度。在
执行本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遵守了上述
政策和程序。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
(六)评估结论
立信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
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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