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保余额(不含本次担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保金额) 度内 担保
泉州安通物流
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
控股”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为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通物流”)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事项合计新增 110,000.00 万元担保,
同时解除担保金额合计 70,000.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FJ301202545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
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鉴于上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已届满,为保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FJ301202655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 50,0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称“农业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35100520230006945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上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已届满,为保证子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35100520260005543《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 30,000.00 万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0140800002-2025 年鲤城(保)字 0047 号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 10,000.00 万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上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已届满,
为保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子公司安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原编号为 0140800002-2025 年鲤城(保)字 0047 号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在本次担保合同生效后同步解除。
(二)内部决策程序
来 12 个月内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9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含抵
押、质押)担保,其中为安通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50,000.0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安通物流分别向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申请的
任保证担保,在前述审议额度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
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安通控股持有安通物流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楼建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754972412J
成立时间 2003 年 10 月 30 日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 156 号安通控股
注册地
大厦 B 区
注册资本 13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
代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从事国际集装箱
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经营范围 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汽车旧车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轮胎销售;
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住房租赁;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
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0,630.85 510,610.87
负债总额 230,386.20 263,476.14
资产净额 250,244.65 247,134.73
营业收入 186,043.76 812,024.02
净利润 3,109.92 36,274.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
定。
(二)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
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
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
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
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
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
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
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
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
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安通物流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子公
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股东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321,163.93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7.09%,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