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0: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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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迈信林
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
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
年度勤勉尽责,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会计
师事务所续聘、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明先生、尹琳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汪晓东先生担任,汪晓
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后,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周余俊
先生被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被调整为
周余俊先生、夏明先生、尹琳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周余俊
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职责的专业知识,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 委 员 会 2025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增的议案》
 月 26 日
           年第一次会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 委 员 会 2025
 月 24 日                   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年第二次会议
                          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计 委 员 会 2025   2.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月 27 日
           年第三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日       年第四次会议
   日       年第五次会议
   日       年第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
信”)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多次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年
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经审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开展审
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恪尽职守,及时、准确地完成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允地评
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
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
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
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各期财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维护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督机构发布的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
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架构的改革要求,公司于2025年7月正式
取消监事会机构,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由
审计委员会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赋予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
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
督、外部审计的评估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责任和义务,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检查、审查与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
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促使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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