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全面履行监督、核查、评估与指导职责,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康立女士、沙武先生,董事陆茂林
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康立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
员会成员总数比例为三分之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
专业配置的要求。全体委员恪守独立性原则,勤勉履职,未发生影响履职的利害
关系情形。
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等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董事基本
情况介绍。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
员会第四次会议 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告》《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员会第五次会议 案》《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拟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员会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
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员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
案》
审议《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5 年 第 三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
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完善外部审计监督与评价机制,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常态化专业沟通,明确审计范围、重要审计程序及重
点风险领域,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进行全面核查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业能力与执业经验,审计工作严谨规范,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需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职责,认真审
定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与
风险分布,明确内部审计重点领域与工作方向。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对审计项目实施、证据获取、问题认定等环节给予专业指导,督促内部
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审计工作。同时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机制,
推动问题整改落地到位,持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执行效果,报告期内内部
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未出现重大疏漏与失职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全面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
全性与执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
作,覆盖财务报告、资金管理、业务运营、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关键流程与高
风险环节。针对业务流程关键环节与高风险领域,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实
施及内控流程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经营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实质
性漏洞。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
过程中重点关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恰当运用、收入成本确认、资产减值计量、
财务报表编制合规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等关键内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及可能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相关事项。
(五)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搭建管理层、财务部门、内
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高效沟通平台。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年度审计
沟通会议,统筹协调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相关工作,就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专业判断、意见分歧等进行充分沟通与充分论证,推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
有效协调,保障内外部审计工作顺畅推进,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与信息传递质量,
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规范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职
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在外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
指导、内部控制评价、财务报告审阅、募集资金监管及多方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
重要作用。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聚焦财务信息质量、内部审计效能、外部审计监督及内控体系建设等关键工作,
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合规管理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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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