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6-017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
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会〔2025〕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
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