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附件《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
告》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6 年
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我们保证公司 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董事:
任君雷 周洪亮 公海波
张 强 孙荣发 王 麟
王雷刚
高级管理人员:
周洪亮 潘云刚 刘 捷
边宝奇 顾学俭 陈 曌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