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独立董
事。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豁免通知
时间)。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召集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向阳主持,会
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的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
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知》、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的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票上市规则》、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内部结构变更等事项均
履行了必要且合规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标
准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
酬标准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
度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有利于充分发挥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稳健、
有效发展。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认依据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我
们认为:本次修订内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行业薪酬管理趋势,有利于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修订后的制度在薪酬结构、
考核指标、决策程序等方面更加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向阳
叶海影
吴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