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导向、风险共担、长期绑定,激励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创造持续价值,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 薪酬结构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为:
年度总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业绩激励+中长期激励+福利补贴
其中,绩效薪酬总额占“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
? 定薪依据:根据岗位价值、行业水平及个人能力确定。
? 调整机制: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市场薪酬水平,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方案,报董事会审议调整。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包含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
? 考核方式:每季度初设定《季度重点工作考核表》,季度末由总经理进行评分,
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 计算公式:季度考核得分与季度绩效奖金计发系数挂钩。
季度绩效 = 季度绩效基数 × 计发系数。
季度考核得分 X>100 95≤X≤100 60≤X<95 60 分以下
计发系数 1.2 1 实际得分/100 0
年度绩效由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 KPI 两部分构成,其中公司经营目标占比
组成部分 权重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
公司年度经营 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
目标 核确认。
分管的业务单元年度经营业绩指标
由董事长进行评分,并经公司
个人年度 KPI 40% 个人分管领域的核心 KPI,按年度签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认。
? 计算公式:
年度绩效=年度绩效基数×(年度经营目标计发系数×60%+个人年度 KPI 计发系数
×40%)
?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比 X=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年度经
营目标净利润*100%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比 X≥100% 60%≤X<100% X<60%
年度经营目标计发系数 1 实际比例 0
? 分管业务或兼任下属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按业务单元年度经营业绩指标
完成情况核算年度经营目标计发系数,具体以其年度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
? 个人年度 KPI 计发系数 Y:
个人年度 KPI 考核得分 Y>100 95≤Y≤100 60≤Y<95 60 分以下
年度 KPI 计发系数 1.2 1 实际得分/100 0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激励包括超额利润奖、公司效益奖、重点项目激励奖。
? 适用对象:有明确利润中心或独立核算单元的负责人(如分管业务的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子公司总经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 激励前提:超额完成当年年度经营目标或考核目标。
? 激励方式:对超出所负责业务单元年度考核净利润的部分(考核净利润目
标以每年度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提取 5%-10%作为超额激励。授权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确定提取比例。
? 适用对象:职能类高级管理人员(如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分管行政
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 考核机制: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亿元为基数,当实际经审计的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额每超 5,000 万元,每人可计发超过
基数部分千分之五作为效益奖励。
? 适用对象:签订了《中长期重点项目管理承诺书》的高级管理人员。
? 考核机制:根据《中长期重点项目管理承诺书》中关键战略里程碑的达成
情况进行考核。
如实施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将由公司根据相关的监管规则另行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福利补贴为公司员工普遍享受的福利与补贴,根据公司《薪酬绩效
福利管理制度》执行,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日津贴、工龄补贴、教育培训和学
历进修补贴等。
四、考核与发放管理
构,并对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配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工作。
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后,与考核对象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福利补贴(如有)随当月工资发放;季度绩效
经考核后在次一季度发放;年度绩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在披露年度报告后发放;
业绩激励经考核后一次性发放或分阶段发放。
五、 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在保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
对本方案提出调整建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 相关附件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表
(万元/年)
绩效薪酬 业绩激励
基本
姓名 职务 季度绩效 年度绩效 超额利 公司效 重点项目
薪酬
基数 基数 润奖 益奖 激励奖
冯毅 董事长、总经理 70 40 30 /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陈东阳 负责人 60 40 20 / √
梅琴 副总经理 60 40 20 / √ 如有
王晶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 40 20 / √
冯鸣 副总经理 60 40 20 √ /
王娜 副总经理 200 160 40 √ /
冯羽健 副总经理 70 40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