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二〇二五年度
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381号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普莱柯”)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普莱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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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普莱柯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
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普莱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
了普莱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普莱柯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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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2] 1251 号《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4,299,200.00 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向发行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420,573.00 股,发行价格 28.5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897,999,976.3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2,179,453.12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85,820,523.22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752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02,457,586.98 元,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885,820,523.22
减: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 197,658,391.13
减:已结项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57,203,618.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24,057,744.17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使用金额 452,558,671.28
其中:本年度投入使用金额 4,543,903.02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 202,457,586.98
减: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 201,000,000.00
等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57,586.98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
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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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永泰街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洛阳永泰街支行”)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洛阳南昌路支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洛阳自贸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洛阳新区支行”)、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行洛
阳新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中生物”)、招行洛阳新区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在招行洛阳新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
普莱柯(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生物技术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洛阳新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南京生物技术公司、普莱柯(南
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生物工程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
监管协议》
,在中信银行洛阳新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或五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或
五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 年南京生物工程公司已完成工商等注
销手续办理(工商注销登记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 的 《 关 于 全 资 子 公 司 完 成 注 销 登 记 的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2024-047)),因此该公司开立的募投项目专项账户(账号: 8111101012216888888)
亦同步办理销户手续。鉴于公司在交行洛阳自贸区支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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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3691999018888888836)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
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
余额为 57.25 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为方便资金账户管理,2024 年 10 月 30 日
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将“兽用灭活疫苗生产项目”
“产品质检车间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生物制品
车间及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5-013)以及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开户单位
民生银行洛阳永泰街支行 6722 8888 0 1,239,685.95 普莱柯
招行洛阳新区支行 3799 0016 0610 955 217,901.03 惠中生物
合计 1,457,586.9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主要用途 是否能独立核算
产品质检车间项目 用于疫苗产品的质量检验及新产品的研发 否
产品质检车间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质检和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
经济效益,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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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议,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
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 20,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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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收益 是否
投资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认购日 到期日 收益类型
(万元) 到期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 90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
普莱柯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1.3%-2.0% 2024/12/27 2025/3/27 保本浮动型 4.93 是
NZZ01798)
普莱柯 民生银行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42709Z) 结构性存款 19,900.00 1.15%-2.04% 2024/12/27 2025/4/1 保本浮动型 105.66 是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区间累计结构性存款
普莱柯 民生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 1.3%-2.24% 2025/4/3 2025/7/3 保本浮动型 100.53 是
(SDGA251589Z)
普莱柯 民生银行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 AU9999 看涨二元结构性存款(SDGA252797Z) 结构性存款 20,000.00 0.95%-1.8% 2025/7/9 2025/8/22 保本浮动型 43.40 是
普莱柯 民生银行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 AU9999 看涨二元结构性存款(SDGA252893V) 结构性存款 15,000.00 1.0%-1.45% 2025/9/18 2025/9/30 保本浮动型 7.15 是
普莱柯 民生银行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 AU9999 看涨二元结构性存款(SDGA252893V) 结构性存款 500.00 1.0%-1.45% 2025/9/18 2025/9/30 保本浮动型 0.24 是
普莱柯 民生银行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 AU9999 看涨二元结构性存款(SDGA252892V) 结构性存款 4,600.00 1.0%-1.4% 2025/9/19 2025/9/30 保本浮动型 1.94 是
普莱柯 民生银行 聚赢系列-月月盈结构性存款(SDGC250009V) 结构性存款 20,100.00 1.00%-1.82% 2025/10/1 2025/10/31 保本浮动型 26.76 是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看涨二元结构性存款
普莱柯 民生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100.00 1.00%-1.68% 2025/11/3 2026/2/3 保本浮动型 否
(SDGA254005Z)
合计 121,200.00 2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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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
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鉴于
“兽用灭活疫苗生产项目”
“产品质检车间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同意予以结项并
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尚未完成的“生物制品车间及配套设施
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以及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金,并于 5 月份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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