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 新天绿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0: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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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安永华明”)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逾550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
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人民币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
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
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宁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
建筑业、制造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思琦女士,于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
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75万元,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服务280万元。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费用为人民币355万元,其中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关于本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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