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股份”或“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
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3,042 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净额为人民币 799,713,378.53 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4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活期、协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0718490004000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019
存款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10201001011 活期、协定
长春分行 51033 存款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协定
吉林省分行 存款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19002746101
深圳分行 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10201001011 活期、协定
- 127,995,965.24
长春分行 66405 存款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协定
上海闵行支行 存款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0718490104001 活期、协定
- 5,897,317.60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8878 存款方式
合计 ———— 833,390,564.52 212,446,691.32 ————
注:截止日余额未包含购买定期存款未到期金额 20,000,000.00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902,257,200.00
减:保荐承销费 68,866,635.48
募集资金初始金额 833,390,564.52
减:其他发行费 33,677,184.09
减:募集项目已投入金额 351,162,007.49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18,763.79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 226,300,000.00
减: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412,572.12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9,151,781.10
加:募集资金理财投资收益 12,474,873.19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32,446,691.32
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款 210,446,691.32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20,000,000.0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未使用
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
“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吉林省厚和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厚和医疗”)。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
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
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参见附件 1: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存在差异的原因:(1)公司严
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则,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可控,在保障合
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标
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在保障项目核心功能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实现
募集资金投入的合理节约,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导致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2)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募投项目
未来运行过程中陆续支付。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
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项目存在差异的原因均系暂未实施完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1.78 万元置换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吉林省中研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6184 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
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含)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 止 202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使 用闲 置 募集资金 进 行现金 管 理 余额 为
单位:人民币元
委托理财
银行 金额 年化收益率
类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定期存款 10,000,000.00 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定期存款 5,000,000.00 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定期存款 5,000,000.00 0.8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协定存款 812,672.43 0.3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协定存款 76,740,736.05 0.4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协定存款 127,495,965.24 0.4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协定存款 5,397,317.60 0.35%
合计 ———— 230,446,691.32 ———
(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87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
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22.84%。
(2)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本次拟使用 2,4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7.1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述经审议的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 7,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 20.31%。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述经审议的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4)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4,461.08 万元,本次拟
使用 5,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5.3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30%,
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碳纤维聚
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
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975.8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
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等,公司将前述结余募集资金转
入公司基本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将该募
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上海碳纤
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拟将实施主体变更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该项目原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现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500 号 37
幢(地址以注册备案为准)。公司拟投入“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
中心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7,320.40 万元;调整后,
拟投入该项目的资金金额为 11,020.40 万元,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亦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对于投资总额调整导致的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等相关事项的
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的研发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
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之“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
与“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
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
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通过公司向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研上海”)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中研上海增资。根据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本项目实施主体中研上海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其中实缴注
册资本金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合计金额不超过该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320.40 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
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此借款为
无息借款。公司为保证“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原使用计划变更为公司全部
增资至中研上海,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4)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账号:165195880668)内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
资金已按计划基本支付完毕,为方便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对
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截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33.00 万元(该余
额包括 2025 年度已审议实际转入的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金额,以及该账
户结余的各类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等)。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将该余
额全部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该专户余
额为零。
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完成注销。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报告日,公司不存在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报告日,公司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79,971.34 万元,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58,887.46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3,244.67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布于以下项目账户:
“二期项目”账户余额为 77,240,736.05 元,系项目未完工,后期将继续按
计划投入;“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账户余额为 1,312,672.43 元,该项目已变更为
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剩余资金预计于 2026 年 5 月全部划转完毕;“厚
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系 2026 年 3 月新增项目,截止 2026 年 3 月 31 日余
额为 5,897,317.60 元,后续将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支出;“超募资金”账户余
额 127,995,965.24 元,该部分超募资金将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
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其他合法用途。具体使用安排将根据项目进展及资金
需求情况分批确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剩余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项目进
度计划,有序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项目的实施旨在提升公司的研发与检测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
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三)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的原因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中部分涉
及收益的产线设备于 2025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距离本报告日时间较
短,且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相关产线设备尚处于产能爬坡期,因此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止报告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2023 年至今各定期报告
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
的相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6-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9,971.3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116.2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128.70 2024年:15,072.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1.27% 2025年:9,809.6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
定可使用状
额与募集后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承 诺 投 资 金 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截止日项目
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年 产 5000 吨 聚 醚 醚 酮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
综合厂房(二期)项目 厂房(二期)项目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 7,320.40 7,320.40 6,385.23 7,320.40 7,320.40 6,385.23 -935.17 2025-12-31
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料研发中心项目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二、(三)。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6-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资项目累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实 备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预计效益
现效益
用率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 投资回收期 8.84 年(税
合厂房(二期)项目 部收益率 17.45%(税前)
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
目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
材料研发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