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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资质……………………………………………………………第 10—13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0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1 页
(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12—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1-449 号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际得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鼎际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鼎际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鼎际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鼎际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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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鼎际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鼎
际得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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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3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6.6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73,006.27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45.4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960.8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70.5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65,690.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47 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8 月 15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73,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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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7,316.00
二、募集资金净额 65,690.2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0,568.10
本年度使用金额 125.45
永久补流金额[注] 5,653.05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56.33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注]差异系年产 125 吨聚烯烃催化剂装置新建项目于 2023 年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年产 300 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 吨改性剂、7000 吨预混剂、6500
吨抗氧剂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于 2025 年结项及终止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鼎际得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分别与浦发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
行、光大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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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8 月 15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辽宁鼎际得石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营口分行
辽宁鼎际得石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营口分行营业部
辽宁鼎际得石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辽宁鼎际得石化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营口分行
合 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125 吨聚烯烃催化剂装置新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
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
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300 吨聚烯烃
催化剂、13000 吨改性剂、7000 吨预混剂、6500 吨抗氧剂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予以结项
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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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年产 125 吨聚 6,494.66 万
生产 2023 年 10
烯烃催化剂装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9,502.12[注 3] -5,497.88 63.35 元,净利润 否[注 5] 否
建设 月
置新建项目 2,696.18 万
元
年产 300 吨聚
烯烃催化剂、 营业收入
是 21,690.27 21,690.27 21,690.27 125.42 21,958.65[注 2] 268.38 101.24 2025 年 3 月 否[注 6] 否
剂、7000 吨预 建设 元,净利润
混剂、6500 吨 -2,460.40 万元
抗氧剂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0.03 15,219.18 219.18 101.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节余募集永久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46.61 5,653.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用
合 计 - - 65,690.27 65,690.27 65,690.27 272.06 66,346.60 -4,996.7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526.73 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于 2022 年 9 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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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2022 年 8 月 24 日、2023 年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2022 年 9 月 13 日、2023 年 8 月 21 日、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活期存款市场化报价协议;2022 年 8 月 26 日、2023 年 8 月
金购买银行协定存款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结余募集资金 0.00 万元,实际结余 0.00 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45 万元与本年度投入金额合计金额 272.06 万元的差异系本期共有 146.6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年产 15000 吨烷基酚和 15000 吨抗氧剂项目、年产 300 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 吨改性剂、7000 吨预混剂、6500 吨抗氧剂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系
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投入
[注 3]年产 125 吨聚烯烃催化剂装置新建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合理
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用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
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地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此外,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专
户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注 4]年产 15000 吨烷基酚和 15000 吨抗氧剂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未达预期
[注 5]年产 125 吨聚烯烃催化剂装置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未达预期
[注 6]年产 300 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 吨改性剂、7000 吨预混剂、6500 吨抗氧剂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未
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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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4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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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4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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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49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邱鸿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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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49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郭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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