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芯片: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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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电科
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在公司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
评估内控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刘星先
生、邓腾江先生及董事蒋迎明先生为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委员中独
立董事占比达 2/3,其中召集人刘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计委员会更名及修订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
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未对审议的议案提出
异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定期
报告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
行认真审议,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尽快完成正式审
计报告的出具,确保公司 2024 年报按时披露。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议 2024 年度相关审计报告的
议案》《关于计提 2024 年度减值损失的议案》《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
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2024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国电子科技
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议,审阅《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控制制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拟聘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
所”)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介绍了天健事务所和审计团队基本情况,以及
审计划等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要求天健事务所针对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
算、资产减值、关联交易、公司独立性、募集资金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点
问题开展详细审计,并就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发表意见,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报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内控审计等事项与年
审会计师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
划开展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与会计师就重点关注事项进
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重要问题上
不存在争议。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能遵循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对公司财
务报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关注并及时沟通,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议《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公司聘任天健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时,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
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认真的审查,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年度财报审计和内控审
计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
事项,认为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
量等相关信息。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后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
行审议。
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了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运行的有效性,提出专业建议,
督促内控缺陷整改,使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得到提升,更贴合公司业
务及管理需求,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其交易行为公开、
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关联交易
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并持续关注募投项目进展,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通方式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子
公司与审计机构及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沟通和对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审计工作效
率,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由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至报告期末,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依法履行了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
等监督职责,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通过持
续督导规范财务管理、开展内控检查与评价、协调内外部审计等方式履行职责,
发挥督促、指导、协调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挥监督、指导职能,聚焦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内外部审计监督、规范运作与风险
防控等方面,持续完善内控管理自查自纠,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和规范化运作水
平,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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