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目 录
议案三: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听取事项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 2026 年度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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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
做好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
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六、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自觉遵守大会纪律,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
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以确保股东会的正
常秩序。
七、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
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
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
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
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
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予场内工作人员。
十一、现场表决统计期间,会议推选股东代表 2 名,与见证律师一同负责监票和计票,
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二、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
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十三、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律师现场见证。
十四、本次的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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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 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3)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并介绍参会人员;
(三)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并按照审议事项的顺序逐项投票表决:
(五)听取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听取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七)股东提问与发言;
(八)股东投票表决;
(九)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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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公司治理等情况,编写了《公司 2025 年度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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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58,133,464.5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752,203,641.04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公司、
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提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总
股本 404,836,37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193,45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实
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 16,193,45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
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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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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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 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共人民币 20 亿元,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公司根据实
际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申请,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在 2026 年融资过程中,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请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获得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以及相关文件
的签署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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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 2026 年融资计划,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鉴于此,公司 2026 年度拟计划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 48 个月,具体担保协议、债权人及
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行后签署和确定。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
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此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的
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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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7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
告》、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 4,814 万股,对应募集资
金总金额 125,067.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1,844.9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113,222.81 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 316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类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建设投资 91,500.00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85,000.00
项目流动资金 30,000.00
合计 121,500.00 85,000.00
(二) 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账户余额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项目
超募资金 28,222.81 8,000.00 24,222.81 85.83% 4,000.00
合计 113,222.81 35,272.94 89,763.37 79.28%- 23,459.44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0,000,040.6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8,222.81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确保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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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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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 10 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
考核。
二、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据其岗位职能和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三、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
四、 公司董事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 本方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适用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如需调整,
应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经调整的董事薪酬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请涉及该项议案的关联股东注意回避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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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事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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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正龙》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德四》及《202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宪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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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事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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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予以确认,并拟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成。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确认,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经营实际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
社会”项下“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岗位职能和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2026 年度,按
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
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本方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适用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如需调
整,应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经调整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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