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bert INC.
会议资料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议案二:
议案三:
议案四:
议案五:
议案六:
议案七:
议案八:
议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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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26
议案十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7
议案十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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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手
续,未办理签到登记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原则上不能参加现场会议,但可以参与
网络投票。
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者其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
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发言范围仅限
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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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在填
写表决票时,请各位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多选、不选或者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无效票,作
弃权处理。
六、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
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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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14 点 00 分
?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
公司会议室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沈斌强先生
? 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出席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会议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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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五、现场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七、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汇总情况。
十、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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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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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推进股东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提升管理水平和
执行能力,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以主
营业务为核心,以夯实内部管理为基础,积极推进公司经营工作的开展,推动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质量为中心,积极拓展市场份额、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及运营风险,
稳妥应对经济波动等不利影响。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466,736.1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为 203,596.67 万元。
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累计审议议案 33 项,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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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
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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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终止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股东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 3 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临
时股东会 2 次,累计审议议案 13 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
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
意见和建议。
三、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
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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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
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公司依法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
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的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
密义务,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权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
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投
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
回答与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
给公司管理层,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
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
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
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董事长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
信息、董事会各项议案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
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
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决议。
董事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全
面构建内部控制体系;梳理核心业务及构架流程,稳健增效;持续优化人力资源
及文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与素质建设;切实保障全体
股东与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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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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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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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
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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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第 604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
营业收入 262,122.81 349,250.78 -24.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854.46 24,049.34 -9.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2.08 41,450.49 -93.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5 -1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 0.55 -14.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0 13.98 减少 2.68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减(%)
资产总额 466,736.13 336,061.49 38.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3,596.67 183,725.56 10.82
二、2025 年末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466,736.13 万元,负债总额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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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96,071.65 80,991.11 18.62
应收账款 45,761.90 41,189.16 11.10
合同资产 49,044.41 26,679.88 83.83
固定资产 97,577.41 93,348.62 4.53
在建工程 94,141.25 10,528.52 794.15
资产总额 466,736.13 336,061.49 38.88
应付账款 102,043.80 71,689.21 42.34
长期借款 37,009.25 18,361.29 101.56
应付债券 73,773.53 0.00 不适用
负债合计 263,139.46 152,335.93 72.74
主要变动项目如下:
致应付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三、经营成果分析
为 21,854.46 万元,主要损益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62,122.81 349,250.78 -24.95
营业成本 236,604.02 319,788.56 -26.01
财务费用 -286.03 250.41 不适用
其他收益 837.65 1,795.65 -53.3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79 -22.75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69.87 -778.74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 3,390.53 5,582.52 -39.27
净利润 21,854.46 24,049.34 -9.13
主要变动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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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2.08 41,450.49 -93.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170.10 -11,939.34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564.44 653.37 13,914.22
主要变动项目如下: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入增加所致;
债券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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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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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2025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润为人民币 657,540,216.73 元。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49,07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
为 443,916,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195,800.00 元(含税),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16%。
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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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其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
等相关信息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江苏利
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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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开始为本
成为注 开始从事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开始在本所执 公司提供
姓名 角色 册会计 上市公司 过上市公司审计报
业时间 审计服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告家数
时间
近三年签署过 3 家
曾凡强 项目合伙人 2009 年 2011 年 2009 年 12 月 2024 年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过 0 家
童德进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2018 年 2021 年 7 月 2026 年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过 4 家
黄继佳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6 年 2004 年 2011 年 2 月 2025 年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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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
姓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单位
中 国 注 对在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2014
自律
黄继佳 2024/4/29 册 会 计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
惩戒
师协会 的问题采取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措施
对在上海梦创双杨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上海证
自律监 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发行人收
黄继佳 2025/3/12 券交易
管措施 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所
的问题采取书面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
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50 万元和人民币 26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
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办理
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 360,00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
协议等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额
被担保
担保 度占上
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是否 是否
方持 市公司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关联 有反
股比 最近一
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担保 担保
例 期净资
率
产比例
南通利柏特重工
公司 100% 86.85% 100,000 150,000 73.68% 否 否
有限公司
上海利柏特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里卜特工业
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
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 20%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审查,现提名沈斌强先生、王海龙先生、蔡志刚先生、沈翾先生、王源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审查,现提名丁晟先生、乐进治先生、吴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其中乐进治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