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或“保荐人”)
作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农”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负责公司
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
所股票上市规则》
人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 2025 年度
定期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人名称: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浙江大农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宁宇、方伟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方伟、胡晓初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4 月 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 √
否保存完整
√
名确认
√
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是否独立
√
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合规(如适用)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及时向审计委 √
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
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股东会会议资料;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信息披
露文件;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是否独立
√
业竞争
√
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五)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得重要进展
√
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刊载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核查募集资金账户台账,取得银行对账单;
(3)核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及附件;
(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
(5)对募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6)查阅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7)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管协议
√
委托理财等情形
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
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
√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注 1
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险
(七)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获取并查阅公司序时账
(2)获取公司银行流水;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理原因
(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明细;
(2)抽查公司大额关联交易往来凭证;
(3)获取公司及子公司征信报告;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
及时、充分
√
是否及时、充分
(九)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在明显异常
√
风险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所作出具的相关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三会决议文件;
(2)查阅公司现金分红相关制度;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披露
(十二)其他
无。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注 1:公司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不符,但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高压
柱塞泵及泵组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已完成厂房主体建造、外墙粉刷、电梯安装等工作。
原计划本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由于需要购进设备并安装调试,尚未达到完全使
用状态。为了使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
环境和实际经营需要的情况下,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审慎
起见,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注 2: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有效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