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
亚前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大农”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浙江大农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执行规则制度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并有效执行规则
制度。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对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
信息披露情况等。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资料等
。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东亚前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
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取消部分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核查意见》《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大农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无。
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等)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时相关主体作出
的股份自愿限售承诺、上市后稳定股价承诺、股份 是 不适用
增持或减持承诺、其他承诺等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无
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东亚前海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白宁宇担任浙江
大农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
任。
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东亚前海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方伟担任浙江大
农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
无
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