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尔化工”或“公
司”)的保荐机构,负责迪尔化工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事项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修订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规则制度
股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等),
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核查
时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等。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资料、日常沟通、现场核查以及开展培
训等方式,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分别于 2025 年 1 月、2025 年 7 月对公司募集资
了年度定期现场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作情况
无 不适用
稳定等风险事项)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相关风险事项已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进行披露,
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
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无。
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丁邵楠 毕见亭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