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
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
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牛红彬先生,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太原
科技大学及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学士,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曾
任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乐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冠诺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现任广东冠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2025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充分了解会
议议案内容,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必要的沟通,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
并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
公司会议作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7 0 0 否
股东会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
票,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掌握年度审计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
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根据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重要程度等因素,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
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
案、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董事及高级管理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
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
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多次到公司本部及深
圳分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前往公司保荐机构及律师机
构进行现场调研,与公司保荐代表人及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具体了解中介机
构的经营情况、团队配置以及对公司的辅导、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本人依
据法律专业背景与执业经验,除履行常规职责外,特别关注了公司业务运营中的
法律合规环境与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保持
沟通以及对部分业务环节进行监督考察,协助公司进一步夯实发展根基,防范潜
在风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本人提出
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
行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日
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以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
决策更加切实可行。本人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
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
供专业服务的能力,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
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
方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
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项,本人认为该方案是结合高级管
理人员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因素做出的
合理方案,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
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定,积极履责,加强学习,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牛红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