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熊爱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独立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熊爱华 6 6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
事勤勉尽责义务,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及良好发展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均投
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按照《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经全面核查,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重大事
项, 基于此,本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此举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
公司治理规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积极提供指导并监督内部审计计划及制度的落
实,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有效运行。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合作,仔细审阅关键
审计事项,以及深入讨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风险点,本人切实履行了
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审计结果的可靠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
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
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相关公告,本人认为公司编制
的上述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当期的实际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该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会议召
集、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
(三)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
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同意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133,3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
度分配。此外,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于 2025 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
期业绩进行分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186,6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六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该方
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三、工作时长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会计师的审计情况、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
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专业分析,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公
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学习和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能力,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协会、山东上市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了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规则,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可行的意见建议,助力公司持续优
化治理、实现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
情况。
六、综述
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
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