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寿涌毅
各位股东:
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在
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促
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三次股东会会议及五次董事会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存在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历次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或回避表决;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亲自召集并参与了
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积极组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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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与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四次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
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本人主持并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
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前置审议程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确保符合
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对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
监督和检查,强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
市场报道及信息,就市场和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进行探讨,持
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每季
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
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财务情况进行讨
论和交流,并就在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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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围绕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
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关联交易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解。期间,通过现场走访、查阅底稿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访
谈等形式,进一步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就公司发展前景、
市场拓展路径、核心竞争力等议题与公司管理层展开深入探讨。同时通过电话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行业发展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
涉及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认真审议议案资料,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以便于持续监督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坚持合规运作,促使公
司自觉树立为投资者服务的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
展,使得广大投资者也能从中受益。
(八)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重点监督事项的情况
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
了 《 2024 年 年 度报 告 》 《 2025 年第 一 季 度报 告》 《 2025 年半 年 度 报告 》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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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充分体现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
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认真核查,对关联交易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进行
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
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没有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
与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相关活动,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
的各类监管规则的认识,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提高对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公正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认真发
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度,本人
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
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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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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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寿涌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