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 2025年度独立董事陈旭东述职报告(已届满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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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谨慎、勤勉履职,依法行使独立董
事的权利,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利用专业知识
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旭东,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学士,1990年
至2023年在云南财经大学工作,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退休)。中国会计学
会资深会员,曾任云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11月18日至2025
年11月17日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
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拥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 7 次,本
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5 次股东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 4 次,本
人出席股东会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各项会议中,本人依托司法会计鉴定专业特长,重点针对公司财务报告、关
联交易定价、内控流程优化等事项进行细致审阅,就财务合规性、审计程序规范性
等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对董事提名、高管任职资格等事项严格把关,确保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全年表决均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无投弃权票或反对票情况,相关表决结
果已按规定及时披露。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
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
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与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
议了董事及高管人员培训计划的议案,提名了公司高管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丰富经验,紧密围绕组织人才战略,有效
加速公司人才更新与团队优化进程,推动了提名委员会工作的高效开展。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与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
公司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
项。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职,
积极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
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
参加,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
履行职责。本人持续关注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变化,深化财务合规、司法会计鉴定等
专业知识学习;加大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性、内控有效性的
监督力度;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建言献策,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
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主
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
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多层次、常态化沟通确
保审计工作实效。与内部审计机构协作时,提前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重点关注
募集资金使用、医保结算流程等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过程中,持续跟踪审计进展,
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出具专项整改意见,并联合管理层制定整改时
间表,确保问题闭环管理。
  在与外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中,坚持“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复核”
原则。在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就重大会计事项存在分歧的
情况,沟通效率及效果良好。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通过
多种渠道搭建沟通桥梁,确保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日常履职中,通过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反馈等渠道,持
续关注中小投资者留言及诉求。同时,在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时,
主动就相关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影响进行专项论证,明确发表保护中小投资者
权益的独立意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为精准掌握公司经营实况,2025年本人积极进行现场考察,实地走访公司总部
及部分直营门店,重点核查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性、药品购销台账完整性、商业贿赂
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参加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与管理层就公司治理、财务管
理等议题进行深度研讨;通过定期沟通、资料查阅等方式,持续跟踪公司财务数据
真实性、内控执行有效性,确保履职基于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撑。2025年度任职期
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27日。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及时、完整地提供董事会会议材料、财务审
计报告等相关文件,确保会前有充足时间开展专业审查。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专人对
接独立董事工作,高效响应财务数据核查、监管政策咨询等需求,助力本人及时掌
握行业新规动态,提升履职专业性。全年未出现妨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履
职环境良好。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
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结合司法会计鉴定专业经验,对关联交易开展全流程核查,核实关联方资质、交易
背景及定价依据,通过对比第三方市场价格、行业平均水平,确认交易定价公允,
无利益输送迹象。全年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持续监督信息披露质量,全年审查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临时公告等披
露文件,重点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关联交易披露完整性、重大事项披露及时性,
确认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内部控制方面,本人重点评估财务报告内控、药品购销内控的有效性,审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出专业建议。针对医药购销领域反腐要求,建议公司完善
供应商合规档案管理、建立员工廉洁从业承诺机制,进一步筑牢内控防线,提升风
险防控能力。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暂未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肖冬磊先生,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
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推选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等事项。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本人严格履行董事、高管提名审查
职责:对2025年度高管候选人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操守进行
全面核查,确认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提名程序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放情况是否与已经过
审议的薪酬方案一致,确保薪酬与职责、绩效挂钩,监督薪酬发放流程,核实发放
依据与考核结果一致,无违规发放情形,薪酬决策透明规范。
  公司暂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等事项;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专业优势,全面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监督工作: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专业
核查等方式,重点聚焦财务合规、医保基金使用、商业贿赂防控等核心领域,提出
针对性专业意见,助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跟踪行业监管政策动态,推动公司落实
合规要求,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始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
发生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的情形。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
公司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更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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