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0407 号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药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翔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奥翔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奥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证发〔2025〕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奥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3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
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 2 页 共 13 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
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206,372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27.62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60.38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41,339.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和材料
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45.5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40,794.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83 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2,00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205.96
第 3 页 共 13 页
二、募集资金净额 40,794.0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2,682.54
本年度使用金额 3,867.17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36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998.0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注]5,242.04
[注]系四舍五入差异
(二)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
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754,288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22.29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490.3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12.99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47,877.3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和材料
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83.9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47,393.3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9 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1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8,490.31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096.93
二、募集资金净额 47,393.38
第 4 页 共 13 页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3,270.84
本年度使用金额 2,640.76
暂时补流金额 15,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46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068.87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注]7,550.18
[注]系四舍五入差异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第 5 页 共 13 页
发行名称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浙江 奥翔 药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1112920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283293
浙江 奥翔 药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台州市分行
合 计 52,420,356.61
(二)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麒正药业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18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浙 江奥 翔药 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1010404009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椒江支行 3408
浙 江奥 翔药 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1010104009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3457
第 6 页 共 13 页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18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浙 江奥 翔药 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1010104009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3440
浙 江奥 翔药 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台州市分行
浙 江麒 正药 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台州市分行
合 计 75,501,779.1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临时补充流 临时补充流动 计划补充流 董事会审议 归还募集资 归还募集资
动资金金额 资金起始日期 动资金时长 通过日期 金日期 金金额
(二)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第 7 页 共 13 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
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18 日
临时补充流动 临时补充流动 计划补充流 董事会审议 归还募集 归还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起始日期 动资金时长 通过日期 资金日期 资金金额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18 日
计划进行现金 计划进行现金管 董事会审议通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管理的金额 理的方式 过日期
购买安全性高、
型理财产品
[注]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麒正药业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资相
第 8 页 共 13 页
合 计 - - 40,794.04 40,794.04 40,794.04 3,867.17 36,549.71 -4,244.33 - - 6,082.82 - -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在不改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
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 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5 年度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一)2 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注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特色原料药及关键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第 11 页 共 13 页
特色原料
药及关键
医药中间 生产 204.09[注 否[注
体产业化 建设 2] 2]
日[注 1]
项目(二
期)
补流项目 补流 6,490.31 6,490.31 6,490.31 6,512.32 22.01 100.34
合 计 - - 47,393.38 47,393.38 47,393.38 2,640.76 25,911.60 -21,481.78 - - - -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在不改变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
整。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度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2 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二)2 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注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麒正药业高端制剂国际化项目(一期)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本公司特色原料药及关
键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二期)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