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成员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
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在浙江嘉善联
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联合村镇银行”)办理资金业务。公
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在嘉善联合村镇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
(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分红到账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
款,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
元,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在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在嘉善联合村
镇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嘉善联合
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瑞根、陈美林、陈春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
(三)《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