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22: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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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等电子通信的方式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出,11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总经理何浩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陶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
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后,陶明先生担任公司二级职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6)。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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