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转增股本。
者注意投资风险。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规定:“上
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
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分
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462,561.9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44,385,686.82 元 , 母 公 司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321,766,178.72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
利 润 孰 低 的 原 则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21,766,178.72 元。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
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正值;…”。鉴于公司财务状况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
情况考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462,561.96 18,323,397.33 20,681,457.00
合并报表本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4,385,686.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21,766,178.72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9,155,805.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是 ?否
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母公司 2025 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若公司子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在保障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与持续发
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高度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不断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积极落实利润分
配政策,努力兼顾公司短期财务状况与长期发展战略,以及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
远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