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2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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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6)01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
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红总额进行调整。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2025 年度盈余公积的提取及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盈余公积的提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
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公司 2025 年度不计提盈
余公积,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恢复计提。
    (二)本次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年度现金红利 362,483,586.00 元,减去 2025 年派发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现金红利
    公司本次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 股扣除
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方案之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
红利 3.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241,655,72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情况
    为了加大对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度中期分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 司 总 股 本 811,875,780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所 持 6,356,700 股 之 后 的 股 本
金红利 120,827,86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了 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实施分派。
   (四)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120,827,862.00 元,加上本次 2025 年末拟派发
现 金 分红 总额 241,655,724.00 元,公司 2025 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 总额预 计为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8,000 万元
—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实施完成本次回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 6,356,700 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 99,982,579.0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预计为 462,466,165.04 元,占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62,483,586.00    362,483,586.00    327,258,31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注 2)            (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294,092,274.09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注 3)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847,200 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 79,989,646.17 元(不含交易费
用),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回购
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注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 2021 年回购的股份中剩余未使用的 3,734,800 股的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
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上述相关股份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注销手续。上述已注销的回购股份对应的回购金额为 81,934,288.92 元。详见公司于
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6,270,000 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 79,942,85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并
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
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 2024 年度回购注销总金额为 161,877,143.92(元)。
  注 3、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
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
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
报规划,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偿债能力、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9,076.41
万元及人民币 17,091.70 万元,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2%及 1.09%,均低
于 50%。
  四、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公司发布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中“不忘根本,共享经
营发展成果”的理念,切实提升股东权益与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指 2026 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
下同)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
下,董事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进行 2026 年度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
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否实施中期利润
分配及具体分配时间节点、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
况、资金需求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决定。
  上述授权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时间节点、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
当期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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