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可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 5,164,515,129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本发生变动,则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 年度实现净利
润 218,663,563.74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866,356.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535,625,765.05 元,减去已分配 2024 年度红利 258,225,756.4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74,197,215.97 元。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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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因此,以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可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 5,164,515,129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本发生变动,则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a1、a2、a3)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9,870,907.74 258,225,756.45 258,920,656.45
(b1、b2、b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55,026,631.76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c1、c2、c3) 1,117,760,299.60 971,485,131.02 1,025,626,109.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334,145,206.0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4,197,215.9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A=a1+a2+a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B=b1+b2+b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C=(c1+c2+c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D=A+B)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注销金额)总额达 982,043,952.40 元,
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4.5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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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760,299.60 元,拟分配的
现金红利总额为 309,870,907.7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为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大宗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引发的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
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利润水平。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原材料、库存商品及销售产品相同、相似或类似的期货品种。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公司
以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的额度内,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 2024 年年末、2025 年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
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
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94,800,396.31 元和 510,906,174.79 元,分别
占 2024 年年末、2025 年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2.01%和 1.84%,均低于 50%。
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公司的股东利益以
及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
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
红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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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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