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
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2,518,699.8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8,330,594.20 元,扣减 2024 年
度现金红利 34,400,001.44 元、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红利 30,100,001.2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68,689,872.21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临时公告
为 872,807,927.69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
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股本 430,000,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
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34,400,001.44 元(含税),拟转增 129,000,005 股,转增金额
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为 0;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 64,500,002.70 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5.26%。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
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4,500,002.70 64,500,002.70 64,500,002.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59,397,975.21 174,614,397.63 164,834,934.53
营业收入(元) 6,320,334,847.11 5,623,962,004.02 5,021,012,302.9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临时公告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93,500,008.1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3.53%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93,500,008.10 元,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
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
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11.38%、4.8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
的 50%以上。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临时公告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规定,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情况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6 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
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