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
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司 以 总 股 本 524,919,041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权 益 分 派 ,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4,919,04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区集团办公大楼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