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利润-191,920,290.02 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1,969,990,002.94 元),2025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96,831,342.38 元(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543,479,977.60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969,990,002.94 -1,772,938,846.80 147,022,699.61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96,831,342.38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198,635,383.376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
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
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项目除外)。
截 至 2025 年 末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报 告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元,母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且小于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环境持续承压,基于 2025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
障下属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2025 年度公司未要求主要子公司向母公
司进行分红。未来公司将着力改善经营状况,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
成果。
综上所述,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综合
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