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21: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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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78,970,871.54 元。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089,884.29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7,089,884.29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94%。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089,884.29    196,008,602.73   95,149,807.1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1,622,271.37   651,146,307.09   678,473,538.8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678,970,871.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17,080,705.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否
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56.4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否
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上表中现金分红比例是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622,271.37 元,拟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57,089,884.2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
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
为主营业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
议》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要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
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2026 年全国能源工
作会议强调,以更大力度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
全年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 2 亿千瓦以上。公司主营业务顺应能源行业绿
色低碳转型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广阔。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规模扩张的攻坚期。公司的经营模式为通过新
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
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当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福建省内诏安、福
清、莆田区域渔光互补项目与长乐 B 区海上风电场、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
程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各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为密集,公司需足额保障项目
资本金的投入需求。同时,公司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在省外寻
找资源条件较好的新能源项目并购机会,未来对并购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
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2 亿元,同比下降
平,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并购及日常生产
经营,以推进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可持
续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
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事项决策提供便
利,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充分关注中小股东的决策参与度和表决情况。同
时,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后将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坚持聚焦新能源主业发展,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布局与经营规模提质扩
张,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投产进度,同时筑牢生产经营根基,持续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和整体价值。在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发展任务的过程中,公司将秉持“以投
资者为本”的理念,统筹好经营发展目标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公司将在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新
一轮股东回报规划即《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保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
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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